各相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(2014-2020年)的通知》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》等文件要求,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营造诚实、自律、守信、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,2020年广州市质量协会(以下简称广州质协)继续以服务企事业单位、促进行业自律、提高质量领域信用水平为宗旨,在我市开展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.工作目标
开展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旨在助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为企业提供有效的市场质量信用分析服务,提高企业产品、工程、服务的社会信用水平和信用风险防范能力,引导企业更好、更主动地向社会公开产品质量状况和质量承诺信息,接受社会监督,提高企业的质量诚信意识和法制意识,推动企业牢固树立“质量诚信,用户满意”的经营理念,促进社会健康有序发展。
二.申报基本条件
1. 广州质协的会员单位或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;
2. 成立已满三个会计年度,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,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;
3. 近三年在政府有关部门的信用记录中无严重失信违法行为,无严重行政处罚;
4. 近三年无重大质量、安全事故或大面积的用户投诉。
具体条件见《广州市质量协会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》。
三.评价原则
评价遵循“科学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原则,依照“自愿申报、坚持标准、科学评价、社会监督、动态管理”规范,以服务会员单位为主,免费为相关组织提供评价及公示服务。
四.评价内容和方法
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是以用户为主体,以市场评价为中心的信息征集和等级评价方法,评价的内容和指标体系由质量信用意愿、质量保障能力、市场经营能力三个一级指标及若干二、三级指标组成,全面综合考核企业的诚信建设与市场质量信用管理能力和水平。
五.评价程序
评价工作由申请单位自愿参加。程序包括单位申请、第三方机构评价、专家评审、委员会审定、征询意见、结果公示等。
(一)有意向的参评单位可向广州市质量协会、广州市用户委员会提交《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申请书》(附件1)、《市场质量信用承诺书》(附件2)原件,按照有关要求,提交申报材料,并将证实性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,递交至相关机构。
(二)受理申请后,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初审,必要时可进行现场审核,网上填写推荐意见后,将推荐汇总情况及相关证实性材料报送至用户委员会办公室,推荐工作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0年11月15日截止。
(三)申报的产品必须填写型号、规格(填写系列产品的无效),申报的工程必须填写建筑物名称、所在地及门牌号(或地域标识),申报的服务是指申报企业的某一专项服务,而不是申报企业的某一服务机构。
六.结果公示和宣传推广
(一)开展公示活动
为市场质量信用单位建立相关档案,依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》、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》的要求,向社会宣传公示。公示活动仅是对当前的质量信用状况进行客观记录和公示。不是对企业或组织质量信用状况进行认定表彰。
符合公示条件的企业或组织可自愿申请对其质量信用信息、市场评价信息向全社会予以公示,广州质协向参加公示的企业(品牌、企业、产品、工程、服务)颁发统一设计样式和编号的标牌和证书。
企业如发生失信等行为,公示的称号将被撤销,并在两年内取消参加“质量诚信,用户满意”公示资格。
(二)宣传推广
通过广州市质量协会官网及公众号等渠道进行推广和宣传;总结用户满意单位的典型经验,每年组织用户满意标杆交流研讨活动进行推广学习。
(三)组织经验交流
广州质协将于年底(暂定)组织召开广州质协年会暨市场质量信用建设交流大会,为企业搭建学习交流的平台,推广交流最佳实践经验,带动更多企业持续提升质量领域信用建设水平及用户满意经营能力。
七、联系方式
联系单位:广州市用户委员会办公室
联 系 人:龙建攀
电 话:(020)83341934、83366278
手 机:18928968450
邮 箱:gzzlxh@sina.com
地 址: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313号康富来大厦1005房 邮编:510110
附件 1.《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申请书》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申请书及承诺书
2.《市场质量信用承诺书》
广州市质量协会
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六日